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企业申请执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公司申请执照,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fa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fa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6号)同时废止。
销售不动产,武进区申请执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fa票时,应在fa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申请执照价格,“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fa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fa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fa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